您的位置: 首页 > 亞洲眼視光執業管理協會章程
亞洲眼視光執業管理協會章程
AOMA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法定中文全稱: 亞洲眼視光執業管理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Asia Optometric Management Academy(英文縮寫:AOMA)。

 

第二條 本會是由亞太區內乃至國際的從事眼視光執業的專業人士和管理人士為主,以及相關的眼科學,眼視光學,眼鏡驗配、眼視力保健等專業中從事研究開發,製造加工,商業貿易,臨床服務,行業管理,教育培訓等相關工作的團體機構和個人,自願結成並依法註冊的行業性和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成立於2019年5月1日,註冊登記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住所設在香港灣仔駱克道194-200號東新商業中心18樓。批准日以批准機構批核為准。

 

第四條 本會可以根據工作和發展的需要在亞洲區內各地設立分支機搆或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搆、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得超越總會的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在授權的範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

 

第二章 宗旨與目標

 

第五條 本會的宗旨:

 

1、以優秀的專業人才和先進的執業管理經驗,推動世界視光理事會所宣導的國際眼視光專業管理和執業模式在亞洲的普及和發展;為區內的視光執業水準的提升提供指引。

 

2、構建國際同行評議的交流平臺,積極發揮視光產業的協調、組織,規範、評議,交流,合作等行業平臺作用;

 

3、促進從業人員的專業水準和執業水準的提升;認可執業人士的專業地位。

 

第六條 本會的發展目標為要建成亞洲區乃至國際視光領域內都較有影響力的產業發展協作平臺,以及較高行業認受性的獨立執業管理認證機構。

 

第三章 服務與專案管理

 

第七條 本會根據行業需要,開展各類服務和活動專案,包括(並不僅限於):國際交流、教育與培訓、認證評議;企業發展協作服務;協助社會,政府提供行業管理的諮詢顧問服務;與本會宗旨相關的其他服務等。

 

第八條 本會的服務專案的實施原則:

 

1、本會的各項活動項目必須符合註冊地和實施地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凡是以本會的名義和冠名進行的項目,必須向本會進行立項申請,得到本會的授權或批准後才可開展。

 

3、本會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的章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專案,不從事商品銷售。收入僅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服務範圍內的專案實施和協會日常行政開支,盈餘不得在會員當中進行利潤分配;

 

4、本會開展專案活動時,遵循誠實守信,公正公平原則,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本團體和會員利益。

5、 本會專案管理的細則,將另行制定《AOMA活動專案管理條例》並以此執行。

 

5、本會專案管理的細則,將另行制定《AOMA活動專案管理條例》並以此執行。

 

第四章 會員及管理

 

第九條 會員管理概述

 

1、本會吸納會員的原則是具有行業代表性,優秀的專業資格和豐富的行業資歷。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機構會員兩種。

 

2、員範圍及工作領域:以亞太區(但不限於)中進行眼視光執業為主,或與眼視光執業相關的眼科學,眼視光學,眼鏡驗配、眼視力保健等領域中從事研究開發,製造加工,商業貿易,臨床服務,行業管理,教育培訓等相關工作的個人和團體機構,如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1) 所在國家或地區合法的具有一定行業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上述團體機構;

 

2) 所在國家或地區合法的具有執業資格或相當專業資格(專業人士),或從業經驗豐富的上述個人(管理人士);

 

3) 自願加入本會,遵守並擁護本會章程,積極參加本會活動,按時繳納會費。

 

3、本會會員入會實行註冊制。會員(包括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申請加入本會時,應當按照本會的管理要求進行登記註冊生效。

 

第十條 會員的類別與級別

 

1、個人會員:是指業內人士,以個人身份加入本會,參與本會各項活動或管理,並享有相應權益和義務的會員。根據是否具有專業資格,分為專業會員(Professional)和產業會員(Industrial)。並根據其在業內的資歷,影響力及貢獻,分為會士(Fellow),高級會員(Senior Member),會員(Member)三個級別。

 

2、機構會員:一般也稱為理事機構,是指以機構團體身份加入並資助本會,較為深度地參與本會管理和各項活動,積極推動產業發展,並享有相應權益和義務的會員。機構會員可以推薦二~四名合資格的代表為本會的會員和聯繫代表。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益和義務:

 

權益:

 

1) 本會優先協調推動會員之間的學術及商務合作交流,並以行業團體名義積極向行業,政府等機構獻言獻策,協助並促進各地區眼視光產業的健康規範化發展;

 

2) 在社會活動中擁有本會會員稱謂的榮譽;

 

3) 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諮詢服務或專案策劃的優先或優惠的權利;

 

4) 在會員代表大會中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5)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義務:

 

1) 遵守本會的章程和行業規範;

 

2)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3) 執行本會的決議;服從本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本會的檢查與協調;

 

4) 向本會提供資訊和反應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5)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6) 按年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資格的失效

 

任何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會員資格將中止或終止,其在本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本會將發出會員資格失效通知,會員已支付的會員費或捐贈將不被返還。

 

1、自願申請退會的;

 

2、長期不履行義務,超過一年不繳納會費或者失去聯絡;

 

3、經審核發現會員申請資料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會員條件的;

 

4、違反本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給本會或本會會員造成重大名譽或經濟損失的;

 

5、被登記管理部門吊銷執照的企業會員或專業資格的個人會員;

 

6、帶有複雜的法律糾紛並帶來不良的業內負面影響的;受到所在國家地區違法懲處或有刑事行為的;

 

7、其他經本會執行委員會一致通過的情形。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的管理細則,將按另行制定的《AOMA會員管理條例》執行。

 

第五章 組織結構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的議事決策機構。正常情況下為每五年為一屆。

 

1、會員代表大會的參會代表在發起人、創會成員、理事成員,或其所在區域的會員代表中選舉或授權產生。各區域會員代表的產生辦法可以由各區域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報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實施。

 

2、正常情況下,每屆應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每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的常務理事,半數以上的各區域理事或會員代表出席方為有效(可以以遠端參與或書面委託)。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須經參會代表的表決並過半數以上方可通過和生效。若因客觀原因無法召開,常務理事會應組織各區域理事會代行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能。

 

3、會員代表大會的權責是:

 

1) 制定章程(或涉及章程的重大修改);

 

2) 選舉常務理事會和監事會;

 

3) 審議會長及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4) 審議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5) 對本會重大事項、變更、終止、解散和清算等事項進行商議和決議;

 

第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是在本會初創期由本會發起人和創會成員選舉產生,或在會員代表大會期間選舉產生的常務性議事和決策機構,職責是在會員代表大會會期外,代表全體會員行使常務性議事和決策職責。常務理事會的任期與會員代表大會的屆期相同。常務理事會成員成為常務理事。常務理事會有如下職權和規定:

 

1、召集會員代表大會,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2、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會期外,根據需要改選常務理事會成員;

 

3、根據區域性工作需要,批准組建區域理事會(二級議事決策機構),以增強區域性事務的議事職能;批准成立或撤銷專業功能性委員會(二級管理機構)的決議;

 

4、選舉,任命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主要管理人員,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員,推薦,邀請和批准領袖級別機構會員和會士級別個人會員等;

 

5、指導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導各二級機構開展工作;

 

6、表決其他重大事項;

 

7、以上各項重大事項需要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同意通過。

 

第十六條 會長:是本會的行政管理的最高負責人,屆期與會員代表大會相同。正常情況下,連續任期不得超過2屆。會長一般行使下列職權:

 

1、會員代表大會時主持大會;

 

2、落實會員代表大會和常務理事會各項決議的執行;

 

3、在常務理事會授權下召集,主持,領導本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4、根據常務理事會決議,提名、任命和罷免本會副會長、正副秘書長,以及各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員;

 

5、根據需要可設執行會長職務,負責配合會長開展具體工作;

 

6、代表本會簽署各項法律檔及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是本會日常行政管理,專案策劃和組織的執行機構,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組織召集產生,組成人員包括: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正副秘書長以及開展相關專業工作的會員等。行使下列職責:

 

1、在會長和執行會長的領導下,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開展日常運營工作;

 

2、組織制定各項運營的管理制度;策劃組織本會的各類專案活動;進行會員管理;

 

3、聯絡,協調,管理,監督各部門、分支機搆、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4、根據運營需要,可授權和委託專業的管理公司進行運營和專案的管理;

 

5、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十八條 二級機構:是本會根據區域與管理職能的需要設立的各類二級機構,包括:區域理事會(二級議事機構),各專業和功能性委員會,各國家和地區的代表機構或分會(二級管理機構)等。

 

1、各二級機構的設立由常務理事、或各國家地區的理事、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提議,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後成立。均在常務理事會和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2、二級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不涉及獨立銀行帳戶。未經總會授權,不得以二級機構名義對外簽署任何協議合同,以及進行任何與收入經營或法務相關的活動。

 

3、二級機構應遵守本會章程,在常務理事會,執行委員會指導下,可以獨立開展專業功能性和區域性的工作。

 

第十九條 運營機構:亞洲眼視光執業管理協會有限公司是本會註冊的法定運營機構。該公司可根據業務需要,授權區域性的運營公司進行地區性運營。

 

第二十條 監事會:是本會的監督機構,一般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三名會員代表組成。可以對本會的所有決議和財務情況進行合規監督和審查。監事會無行政權和決策權,但可以在有需要時聘請協力廠商財務和法務機構對理事會及執行機構的運作進行審計和監督,並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政府社團監管部門提交監督報告。

 

第六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財務管理執行註冊地財務法律制度,接受註冊地相關部門的監督。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配備或聘用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或專業資質的財務公司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會收入來源:

 

1、各類會員的會費收入;

 

2、本會發起或協辦的專案的運營收入;

 

3、本會的相關服務收入;

 

4、政府資助、社會捐贈;

 

5、資產利息收入;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 本會運營支出:用於本會行政,項目運作以及與本章宗旨相關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等非營利性事業的開支:

 

1、本會運營相關的費用,根據會長或常務理事會認可的管理規則和註冊地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從本會收入中支付;

 

2、上述費用包括及不僅限於:

 

1) 與本會日常運作有關的行政管理支出(包括專職人員或勞務聘用工資,辦公費用,差旅費用等);

 

2) 本會專門項目活動支出;

 

3) 相關學術研究或捐贈;

 

4) 其他合理合規的支出。

 

第二十四條 本會所有財產性盈餘應嚴格遵守以下事項:

 

1、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盈餘;

 

2、不得用於其他任何形式的經營性投資,不得用於購買企業債券、股票、投資基金;

 

3、捐贈人,資助人對投入本會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會開設本會專屬的銀行帳戶,是本會法定帳戶,未經本會授權,其他專業委員會和分會(二級代表機構)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 本會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法定運營機構(亞洲眼視光執業管理協會有限公司)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並將結果提交常務理事會:

 

1、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2、本年度業各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3、財產清冊。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七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可由區域理事會或常務理事代表,向常務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提交,經表決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會修改並通過後的章程報註冊機關核准或備案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登出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條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理事會並授權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 本會終止和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註冊地有關規定和常務理事會決議,將全部無償捐贈於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並公開最後的財務報告。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及修訂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解釋權歸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規定如與註冊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以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制定或最新修訂公佈日起生效。

 

 

 

亞洲眼視光執業管理協會

 

本次修訂生效日:2023年7月1日